山西多举措做好春节期间农民工返乡返岗保障工作******
中新网太原1月12日电 (杨静)记者12日从山西省人社厅获悉,该厅联合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交通厅、山西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农民工返乡返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多举措为农民工提供服务,让农民工安心过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对春节期间留岗留工人员,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工资规定,按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300%、200%支付工资报酬,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拒不支付的要依法查处。对外卖、快递、网约车等平台企业从业人员劳动权益要及时保障,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资报酬春节前兑付到位。
对春节期间发生工伤的,各级人社部门要建立“快理快赔快付”应急响应机制,对参加工伤保险的要及时按规定支付相关待遇,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要督促用工单位尽快赔付等。
各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要为有需要的农民工提供“累能歇脚、渴能喝水、饭能加热、伤可用药”等暖心服务;支持企业在春节期间对留岗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社部门根据参加培训人数,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在服务保障方面,确保农民工返乡返岗有序畅通。对有集中返乡返岗需求的农民工提供“点对点”服务。乡镇(街道)就业服务站要公布联系方式,组织专人对有需求的农民工及时提供帮助。省外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站要为有需求的晋籍务工人员提供返乡服务和困难帮扶。
同时,要拓宽帮扶渠道,确保农民工就业服务应享尽享。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提供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服务,开展家政进社区等活动,为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至少提供一次职业介绍服务。
各级零工市场要及时发布各类零工信息,对寻求零工的困难农民工提供帮扶,协调解决食宿等基本生活困难;鼓励各级劳务品牌、省校合作基地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有需求的农民工提供岗位推荐、组织输出等服务,协助做好农民工返乡返岗服务保障工作等。
在欠薪治理方面,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对发现农民工工资未按时足额支付以及农民工投诉举报的欠薪线索,要当日启动调查、三日内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要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或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
同时,对未按期解决的严肃实施约谈问责,对欠薪企业从严从重处罚。春节前实行每日调度报告,确保欠薪问题动态清零。
此外,《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银行等部门,确保全省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在1月16日前全部足额发放到位,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在春节前发放到位。(完)
当旅游遇上“非遗”,玩出不一样的“文化味儿”(3)******
非遗旅游还与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让拥有非遗资源的乡村地区走上致富道路。如陕西省充分发挥非遗特别是传统工艺资源优势,设立省级非遗工坊52家,为全省近5万名群众搭建起就业增收的非遗平台,带动了乡村旅游发展,增加了村民收入。
不过,“非遗+旅游”模式当前仍处于探索阶段。有业内专家认为,“非遗+旅游”当前存在融合不够深入、参与性不强等问题,从各地发展情况看,同质化现象普遍,本地特色不够凸显、文化创意不足。未来,应如何探索非遗和旅游的融合路径?如何推进非遗旅游产品升级,更好地激发非遗的创造力和生命力?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吕品田认为,在融合发展过程中要正确把握保护和利用的关系,不能将非遗变成单纯的旅游表演,使其脱离民俗社会生活情境,以致破坏原生文化生态,商业化的简单模仿也容易造成同质化的问题,“非遗保护的意义在于维护文化多样性,切实保护旅游地的生活化文化特色,是旅游业持续发展之道。”
韩元军表示,推动非遗和旅游高质量深度融合,要发动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个人等多元力量参与进来,让“非遗+旅游”释放更多市场活力;要将更多时尚、科技、体育等元素融入非遗旅游开发中,提升非遗旅游的吸引力;推动非遗旅游与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城市更新等结合起来,通过非遗城市社区、非遗乡村作坊、非遗艺术馆等更多的空间主题创新,形成非遗旅游产业供给和空间供给的新体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