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椒谈】用规范网络道德评判助推网络空间道德建设******
作者:邓鹏(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工业大学基地研究员,天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赵学坤(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工业大学基地研究员)
网络道德评判,是指网络主体以网络为媒介,依据相关标准,对网络活动或事件进行价值判定的一种特殊道德实践活动。规范网络道德评判,推动网络空间道德建设,是文明用网和文明上网,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因此,网络空间道德建设,要以规范网络道德评判为着力点,塑造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格局。
其一,健全网络道德评判的价值标准,强化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价值基石。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方面,也是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根本原则。在网络空间,规范网络道德评判,需要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键作用。
旗帜鲜明,树牢网络道德评判的政治标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网络安全事关国家的政治安全。在信息时代,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凝聚共识的新空间,汇聚正能量的新场域,打赢舆论斗争的新阵地。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推动形成良好的网络生态。
理直气壮,明确网络道德评判的道德标准。网络空间不是道德“飞地”。各级党委在网络宣传思想工作中,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强化网络道德认同,指引网络道德实践;要守正创新,善用网言网语讲好网络道德标准的大道理,增强网络空间道德标准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建章立制,确立网络道德评判的法治标准。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德润人心,法安天下。道德建设离不开法治保障,近年来,网络空间法治标准不断得以完善,内容也更加具体。例如,针对网络空间跟帖评论行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新修订《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并于2022年12月15日施行,其中明确规定,针对发布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的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要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
其二,严格网络道德评判的关键环节,优化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基本规程。从行为基本流程分析,网络道德评判主要包括动机、手段和效果,推动这三要素协调联动,对维护网络空间道德至关重要。
在动机上谋求惩恶扬善,树立正确的善恶观。动机是进行网络道德评判的开端,直接反映行为发出者的道德修养。网络主体若动机不纯,企图以非道德评判方式获利,会引发网络乱象,破坏网络生态,甚至危及国家网络安全。因此,无论有何种习惯、喜好等主观因素,网民都要自觉加强自律,努力提高辨善恶、断是非的能力。
在手段上追求公平正义,采用恰当方式方法。网络道德评判作为言论自由在网络空间的延伸,网民享有发声权利,但必须得体,合法合规。作为网络道德事件发布者,尤其是具有一定动员力的评判主体,一定要依据实情进行道德评判,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作为网络道德事件评判者,尤其要注重包容理解、用语文明、理智发声,不得逾越网络空间行为的法律法规。
在效果上寻求激浊扬清,形成强大的向心力。效果是网络道德评判影响力的直接体现,应当作为衡量其是否符合网络空间价值标准的依据。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道德事件,网民要积极抵制不良内容,通过正确的评判发挥道德监督作用,抨击恶与“伪善”,推进其他网络行为主体的道德进步,推动网络生态持续向好,壮大网络空间正能量。
其三,防范和化解网络道德评判风险,净化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实践场域。网络道德实践涉及面广,净化这一场域,需要多部门协同联动,加强舆情跟踪研判,妥善处理恶意网络道德评判造成的不良后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刚柔并济,采用科学合理的网络治理措施。一方面,基于网络道德评判内容多样化特征,应当坚持“柔”性治理。要充分尊重网民表达权,以正面激励为主,引导开展深度讨论与理性评判,对符合网络道德评判价值标准的言论采取置顶等形式,引导网络参与主体良性互动。另一方面,针对一些网络道德评判带来的负面效果,应坚持“刚”性治理,对恶意网络道德评判进行依法惩处,警示其个人言行不能触犯法律法规,推动评无“定法”,但要“守法”。
精准施策,加强网络社交平台的运营管控。网络社交平台要确保网络事件的真实性,新闻报道等的全面性、客观性,避免因“热度至上”而信息失真。对网民发布的道德评判言论,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并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各类平台要承担起自我管理责任,提升对相关热点事件评判内容审核的时效性,维护好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环境。
以快制快,提高重大网络舆情的处理效率。相关部门要及时对传播速度快、负面影响大的网络道德事件进行调查,开展积极有效的舆论引导;要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和回应效度,推动网络道德评判建立在事实之上,让不实言论不攻自破;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主阵地作用,不断增强其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做好舆论引导。
其四,引导网络道德评判主体的行为,美化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网络环境。网络空间道德建设,需要网民发挥自身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助力网络生态治理。
加强网络道德与法治教育,提升网民法治和道德素养。加强网民素养教育,既要发挥好家庭、学校、社会的协同育人合力,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对全民道德和法治教育的力度;又要发挥好思政课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用好大思政课,借助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增设网络空间道德素养、法治素养等教学板块,普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网络相关道德和法规,提升网民上网和用网等素养。
建立新技术的道德评估制度,加强网络行业的自律。要针对新兴网络社交平台、各类公众账号等,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发布、传播有损网络道德的信息;要加强行业经营自律,各级各类网络行业要严格遵守《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等规定,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理性表达诉求,兼顾网络道德评判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推动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要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推动革命文化有效融入到各类网络作品中去,强化网民的道德认同,逐渐形成崇德向善网络氛围;要鼓励网络空间信息的生产者和传播者,创新性采用网络电影、网络音视频、网络动漫等多样化形式,寓教于乐、潜移默化地引导网民践行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念,在网络空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要凝聚起社会参与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合力,积极传播符合道德评判要求的价值观念,驱动网络空间道德的健康发展。
“22℃商洛·中国康养之都”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全面展示商洛生态之美、景色之美、乡村之美、文化之美、发展之美,持续唱响“22℃商洛·中国康养之都”品牌,聚力打造“一都四区”,拟举办“22℃商洛·中国康养之都”全国摄影大赛。
一、主办承办
1.主办单位: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
2.承办单位:人民摄影报社
3.协办单位:商洛市摄影家协会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
4.支持媒体:人民摄影网、光明网光明图片事业部、经济日报中经视觉、中国新闻图片网、工家视界、中国摄影网、视觉中国500PX等媒体。
二、活动主题
相约22℃商洛 聚焦中国康养之都
三、征稿时间
2022年9月30日—2023年6月30日
四、奖项设置
奖项共计9万元
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证书一件;
二等奖5名,奖金各5000元,证书一件;
三等奖10名,奖金各2000元,证书一件;
优秀奖50名,奖金各500元,证书一件;
备注:奖金均为税前,作者需开票、提供原图、原创声明、授权使用书领取奖金,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如若存在侵权等行为由作者承担所有责任。
五、征稿细则
1.本届大赛以“相约22℃商洛 聚焦中国康养之都”为主题,主要征集反映商洛生态之美、景色之美、乡村之美、文化之美、发展之美的优秀摄影作品,作品必须为拍摄商洛市境内画面,形式风格不限,拍摄时间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6-10幅),投稿数量不限,彩色照片。
2.参赛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3.参赛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调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4.所有投稿作品严禁利用任何技术方法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5.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6.本届“22℃商洛 中国康养之都”摄影大赛评选结果将在人民摄影网(www.51peoplephoto.com)公示,为期一周。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人民摄影报、人民摄影网公布。
7.作品获奖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作品原始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对于获奖作品,组委会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且不再支付稿酬。
8.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评选委员会有权不予评选。组委会对本征稿启事及本届大赛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投稿方式
1.参赛作者登录人民摄影网(www.51peoplephoto.com)首页或微信公众平台(rmsyphoto),点击赛事频道进入“22℃商洛 中国康养之都”全国摄影大赛专区,根据页面提示,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参赛作品,并根据投稿页面要求,清楚填写作品标题、作者姓名、 每幅作品附简短文字说明。对于投稿作品,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
2.本次大赛只收电子文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EG,文件需在3M以内(获奖后组委会调取原片,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者,会被视为自动放弃此奖项)。
3.每幅图片须有唯一的标题,不接受“未标题”或“无题”作品,组照中的所有图片均须有唯一标题。不允许在图片上出现标题和作者的任何信息,也不允许在作品标题中出现作者名字等相关身份信息。
《巡检村花海》
《天竺山景区》
《金丝峡景区》
《江山如画》叶书有 摄
《江山村》
《牛背梁景区》
《柞水朱家湾》
《塔云山景区》
商洛,地处秦岭东段南麓、陕鄂豫三省结合部,因境内商山、洛水而得名。2002年撤地设市,辖商州、洛南、丹凤、商南、山阳、镇安、柞水1区6县及商洛高新区,常住人口204万人,总面积1.93万平方公里。商洛是连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属国家级关中平原城市群城市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先后获得“中国特色魅力城市”“中国气候康养之都”“国家森林城市”“中国最佳康养休闲旅游市”和首个“陕西省森林旅游示范市”等称号。
商洛区位交通优越。商洛是陕西的东南门户,是西北连接华东、华中的主通道,西邻古都西安,东连南阳盆地,北接八百里秦川,南镶汉江平原,沪陕、福银、包茂三条高速公路、312国道以及宁西、西康铁路贯穿全境,西武高铁和西渝高铁商洛段已经开工,商洛将全面融入西安半小时经济圈,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充满了加快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商洛生态环境优美。商洛全境位于秦岭腹地,地跨长江、黄河两大流域,位于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带,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区。商洛森林覆盖率69.56%,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多;空气中每立方厘米负氧离子高达2万个以上,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清新空气标准的20倍左右。商洛境内自然景观独特,秦雄楚秀汇于一身,有3A级以上景区46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5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7个,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入选全国典型案例,被称为“北京的清泉、西安的氧吧、养生的天堂、秦岭的乐园”。
商洛自然资源富集。商洛地处秦岭东西构造带,成矿地质条件好,是金属和非金属资源的宝库,已探明并列入陕西省2006年储量表的矿产有46种108处,潜在价值超万亿元,其中大型矿藏35个,钒、钼、铁、钛、金、石墨、萤石等矿种优势特别明显。商洛有适生中药材1119种,列入国家“中草药”资源调查表的286种,是西北地区中药材最佳适生区,丹参、连翘、桔梗、五味子、黄芩等“五大商药”闻名全国,自古就有“秦岭无闲草,商山多灵药”之赞誉。核桃、板栗、茶叶等农林特产量大质优,有“中国核桃之都”“中国板栗之乡”“北方茶叶之乡”的美称。
商洛历史人文深厚。商洛旧石器时代就有先民活动,公元257年设上洛郡,历史上曾是夏禹治水、仓颉造字、商鞅封邑、“四皓”隐居、闯王屯兵的地方。商洛也是红色的土地,作为鄂豫陕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区域,刘志丹、刘伯承、徐向前、李先念、王震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先后在此浴血奋战。商洛文化积淀深厚,李白、白居易等诗文大家在商洛留下了大量不朽篇章和美妙传说。商洛花鼓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屠夫状元》《六斤县长》《带灯》《情怀》等优秀剧目享誉全国,是全国知名的“戏剧之乡”“文化绿洲”,商洛也是当代著名作家贾平凹、陈彦的故乡,成功创建为“中国文化经济活力城市”。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